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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免疫?
免疫的含义是人体对外界的传染因子(如细菌、病毒等)产生抵抗力。它的概念起源于公元10—18世纪,人们发现,很多传染病病人康复以后,就不再患同样的病,如天花等。
18世纪以后,人们对此现象做了很多实验性研究,最著名的一件事是,1796年英国医师琴纳发现挤牛奶的工人接触了牛痘以后就不再患天花,他做了大量的实验,终于在1798年成功地研制了牛痘疫苗代替人痘疫苗预防天花,提出了牛痘接种法,沿用至今。 以后又发现了机体有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两大免疫系统,它们互相统一、协调,对机体起了保护作用。
在1957年,澳大利亚著名的免疫专家Bunnet总结了前人的工作和自己的研究结果,提出了著名的“细胞学选择学说”,这学说对抗体的产生、对抗原识别、自身免疫等许多主要的免疫现象都提出了合理解释,奠定了现代免疫学基础。红斑狼疮的免疫学的发病机制概念就是从此延伸而来。
Immune(免疫,免疫的)是从拉丁文immunis衍生而来的,其原意是免除服役或免除课税之意。很早以前,人们就注意到传染病患者痊愈后,对该病有不同程度的免疫力。因此,在相当长时期内,免疫在微生物学和病毒学上是指免除瘟疫;换言之,是指对传染因子的再次感染有抵抗力,这是机体在初次感染后对该传染因子产生了免疫应答的结果。
在医学上,免疫(Immunity)是指机体接触抗原性异物的一种生理反应。
现代免疫学的概念是机体免疫系统对抗原的一种反应过程,其功能是“识别”和“排除”抗原,以维持机体生理平衡和稳定。免疫的现代定义是:机体针对外源物质的一种反应,其作用是识别和排除抗原性异物,以此维持机体的生理平衡。这些维持机体稳定性的反应,通常对机体是有利的;但在某些条件下也可以是有害的。所以,免疫的现代概念可以概括地指机体识别和排除抗原性异物的功能,即机体区分自身和异己(self-nonself)的功能。
免疫系统是由免疫组织器官、免疫细胞及免疫活性分子等组成。它是机体的一个重要的功能系统,担负着免疫防御、免疫监视与免疫自稳的功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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